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,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()。
2021-04-21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,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()。
A.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,醫療期滿后,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
B.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,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,仍不能勝任工作的
C.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
D.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,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,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
E.嚴重失職,營私舞弊,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
正確答案:AB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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