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公民張某為某大學教授,2009年1-6月除了從所在大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外,還取得以下幾項收入:
2021-04-25
中國公民張某為某大學教授,2009年1-6月除了從所在大學取得工資薪金收入外,還取得以下幾項收入:
(1)2月10日受邀到境內某企業作演講,主辦方支付報酬5000元。
(2)3月份有兩篇論文在相關專業期刊上發表,分別取得稿酬3200元和4500元。
(3)4月份,將自己某著作的外文翻譯出版權轉讓給境外某出版社,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幣62000元,已向該境外出版社所在國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折合人民幣5600元。
(4)6月6日因購物取得一張發票,中獎1000元;6月8日又因購物取得發票,中獎200元。
要求:根據上述資料,按下列序號計算回答問題,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。
(1)張某2月10日演講取得的報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(2)張某3月份發表的兩篇論文取得的稿酬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(3)張某4月份轉讓著作外文翻譯出版權取得收入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(4)張某6月份因發票中獎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。
正確答案:【答案】(1)演講應繳納個人所得稅=5000×(1-20%)×20%=800(元) (2)發表論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=(3200-800)×20%×70%+4500×(1-20%)×20%×70%=840(元) (3)出版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=62000×(1-20%)×20%-5600=4320(萬元) (4)發票中獎應繳納個人所得稅=1000×20%=200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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