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%。甲公司與乙公司就其所欠 乙公司購貨款450萬
2021-04-25
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,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%。甲公司與乙公司就其所欠 乙公司購貨款450萬元進行債務重組。根據協議,甲公司以其產品抵償債務;甲公司交付產品后雙方的債權債務結清。甲公司已將用于抵債的產品發出,并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。甲公司用于抵債產品的賬面余額為300萬元,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為30萬元,公允價值(計稅價格)為350萬元。甲公司對該債務重組應確認的債務重組利得為( )
A.40.5萬元
B.100萬元
C.120.5萬元
D.180萬元
正確答案:A答案解析:甲公司債務重組應確認的重組利得=450-350-350×17%=40.5(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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