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2年3月10日,甲公司銷售一批材料給乙公司,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2000
2021-04-25
2002年3月10日,甲公司銷售一批材料給乙公司,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款為200000元,增值稅銷項稅額為34000元,款項尚未收到。2002年6月4日,甲公司與乙公司進行債務重組。重組協議如下:甲公司同意豁免乙公司債務80000元;債務延長期間,每月加收余款2%的利息,利息和本金于2002年9月4日一同償還。假定甲公司為該項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2000元,整個債務重組交易沒有發生相關稅費。在債務重組日,甲公司應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為( )元。
A.68760
B.78000
C.63960
D.0
正確答案:A甲公司應確認的債務重組損失=(200000+34000-2000)-[(200000+34000)-80000]×(1+2%×3)=68760(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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