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 ● (34)不是創(chuàng)建工作分解結構的目標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在進行項目風險定性分析時,一般不會涉及到 (46) ;在進行項目風險定量 分析時,一般不會涉及到 (47) 。(46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(33)描述了項目的可交付物和產(chǎn)生這些可交付物所必須做的項目工作,就此在所有項目干系人之間建立了共識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按照風險可能造成 后果,可將風險劃分為 (45) 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項目范圍說明書、工作分解結構、項目范圍管理計劃和可交付物都是范圍確認 的(32)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在創(chuàng)建工作分解結構過程中,項目相關人員要 (31)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項目團隊建設內(nèi)容一般不包括 (44) 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項目范圍說明書(初步)列出了項目及其相關產(chǎn)品、服務的特性和(30)以及范圍控制和接受的方法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如果產(chǎn)品范圍做了變更,下一步應該調(diào)整 (29) 。[閱讀全文:]
摘要: ● 為了制定項目管理計劃,“假設”是在沒有證據(jù)或證明的情況下被認為是(28)因素。[閱讀全文:]